****2025年—2027年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审计项目(三次)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拟对****2025年—2027年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审计项目(三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发包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审计项目(三次)
4、服务内容及需求:审计时间从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开始(2020年),每年审计项目按照县****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一章程”制度是否建立,是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不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是否有会议记录。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通过召开成员大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定期更新成员名册。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是否参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建立集体资产台账,是否对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更新。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农村集体资产是否录入当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平台。
(4)集体资产出租、发包、对外投资、处置等,是否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是否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签订主体是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期限、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拖欠合同价款现象。
(5)是否存在非法侵占、私分集体资产资源现象。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情况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完成账务分设,是否独立开展会计核算。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做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白条抵库、违规列支、套取资金、违规出借资金等情形,是否使用地方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存在大量新增债务情况,是否存在贷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情形。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范开展收入、支出核算。
(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要求履行招投标程序。
(2)是否存在拆分项目、围标串标情况。
(3)项目完工后是否开展审计验收。
(4)项目是否按合同约定付款。
(五)中央及省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1)扶持资金是否拨付到村。
(2)资金使用是否履行民主程序、是否进行公开公示。
(3)是否存在项目闲置或毁损。
(4)项目是否形成固定资产,若形成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是否纳入集体资产统一管理。
(六)以及其他需要审计和审计调查的事项。
5、服务地点:长丰县****
6、中标规则:竞争性谈判(2000元/个/年度)
中标规则:在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争性谈判,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质量、工期等实质性要求的且价格最低的企业为成交企业。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最终投标报价。
根据中标规则确定2名候选人及优先次序,通过公示的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的,由其余候选人依次递补。
7、服务期限:3年。
8、开标时间:****下午15:00
9、开标地点:****便民服务中心二楼2号会议室
10、付款方式:每年按时完成审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经业主部门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当年费用。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或高级审计职称)执业证书(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4、业绩要求:提供****以来村居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在允许联合体的项目中也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如发现与实际不符,评标委员会可判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已中标(或中标候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开标后不予退还。(所有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否则无效。)
备注:(1)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发包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一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则提供 2022年9、10、11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本项目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业主单位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2)现场报名人员需为公司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本人,否则视为无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7月31日-8月5日上午11点
3、报名地点:****人民政府党政办
4、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五、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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