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面向2025年6月应届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招聘教学、管理助理20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简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是“林业工程”国家“双一流”学科的主建学院,是国内木材和林产品加工领域综合实力最强的院系之一。学院主建的“林业工程”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为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学科评估多次排名全国第一;学院拥有“林业工程”学科8个学术方向中的4个。2025年1月,东北林业大学参与的木本油料资源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获得批准,材料学院为该全国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主建学院。
本次招聘的教学、管理助理岗位,主要协助学院教师开展教学辅助以及协助学院工作人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等工作,聘用期限为1年。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限内另有就业岗位的,可与我单位协商后随时离职。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薪酬标准为2080元/月。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踏实勤奋、谦虚严谨,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业务能力,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五)限2025年6月应届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
(六)专业:林业工程(木工、林化)、材料、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如隐瞒参加被录用的,经查实后予以辞退。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高校在读尚未毕业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时间自招聘启事发布开始,至****18点结束。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基本信息(自行设计表格)、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整理成压缩文件发送2580823828@qq.com,逾期不再受理应聘申请。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此期间,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善简历信息和佐证材料。如个人简历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或佐证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为节约考试资源,将根据工作需要,在组织面试前1-2日进行确认。
(三)面试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面试试题2~3道,满分为100分,每人答题时间5分钟左右。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急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行成绩排名。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如面试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
(四)公示及体检
对考试通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审议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提交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我校教职工如存在须“回避”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予以说明。
(二)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任一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报名截止后,将适时组织面试,应聘人员须关注后续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不实行递补。
(五)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如发现他人有舞弊行为的,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须实名并提供书面材料。
(六)拟录用人员应在****之前报到,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到或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 不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 经查阅档案或其他途径证实不具备报名资格的;
3. 经高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等证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4. 存在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聘用的有关情形的。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招聘启事未尽事宜,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
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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