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文件
云创北路(陈家角街-观音桥街)道路工程设计
补充答疑文件(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答疑说 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 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 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如缴纳在投标 人非独立法 人的分公司社保是否认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第十三条 规定: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 司承担。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 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 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其社保缴纳(无论由总公 司或分公司名义 缴纳)均视为总公司的责任,因此在投标中可被认可。
回复:认可。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非独立 法人)缴纳 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如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 公司、子公司等其他单 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予认可。
二、澄清部分
原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 中心-开标室三(杭州市****心)东楼 3 楼)。
修改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