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遴选投资咨询
评估机构名单的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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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项目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
性和民主性,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咨询评
估质量,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工程
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国家
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18]1604
号)、《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藏发改
投资[2021]103号)、《西藏昌都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
理办法》(昌发改投资[2025]142号)等文件规定,拟公开遴
选咨询评估机构名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
西藏昌都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名单。
(二)
项目需
求
满足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
概算等事项的咨询评估服务工作。
(三)咨询评估费用(单位:万元)
投资额
500万元
500-1000
1000-3000
3000万元-1
1亿元-5亿
5亿元-10
评估事项
以下(含)
万元(含)
万元(含)
亿元(含)
元(含)
亿元(含)
一、评估项目建
2.41~
6.95~
10.59~
1.5
1.5~2.41
4.23
4.23~6.95
10.59
15.14
议书
二、评估可行性
16.82~
25.91~
2.5
2.5~4.0
4.0~9.0
9.0~16.82
25.91
29.55
研究报告
三、评估初步设
15.91~
23.18~
2.5
2.5~4.0
4.0~9.0
9.0~15.91
23.18
27.73
计及概算
四、评估实施方
16.82~
25.91~
案、初设(代可
2.5
2.5~4.0
4.0~9.0
9~16.82
25.91
29.55
研)
注:
1.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
1283号文件,结合我市市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调整;
2.可研阶段投资额是指报送项目估算投资额,初步设计概算、
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代可研投资额是指报送项目概算投资额,评
估同一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额是指报送项目概算投资
额,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差额定率累进
法
计算;
3.当前国内工程行业普遍收缩,西藏收费标准已经高于内地。
但根据我市目前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以上收费标准再乘以1.1
的地区系数。后期如果西藏发改委有出台指导性标准,可再相应
调整;
4.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
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
数(见附表一);
5.鉴于10亿元以上项目极少,其档次收费标准暂不列,若
出现此类项目将根据国家或自治区等文件要求进行取费;
6.特别重要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通过指定方式确定咨询评
估机构所产生的咨询评估费用参照上述取费标准;
7.针对异议较大的项目可组织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咨询评
估,费用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
8.节能审查统一费用为5万元;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行业
调整系数
一、行业调整系数
1、石化、化工、钢铁
1.3
2、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化纤
1.2
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
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空、航天、兵器)
1.0
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
0.8
5、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
0.7
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0.8-1.2
注: 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
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四)专业数量需求
1.具备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信等级(数量不超过7
家);
2.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资信等级(数量不超过3家);
3.具备农业林业专业资信等级(数量不超过5家);
4.具备综合甲级综合资信(数量不超过7家)。总数量不超
过22家。
备注:
①因公路、生态环境工程和电力、新能源及化工等专
业项目较少,以及节能审查无单独专业,由综合甲级承担。后期
按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分档调整和补充征集相应的咨询机构。
同时考虑县(区)援藏、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等零散且点多面广
的项目,建议可通过打包项目方式委托咨询公司开展业务,以便
提高评估效率。②投标人在满足多项专业资信的情况下,仅能选
择其中一种专业资信进行报名
二、报名者的资格要求
以下需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恪
守行业规范和执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
详细说明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股权投资等情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否则无效。
(5)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6)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
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2]632号)、西藏自
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咨
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藏发改投资(2021]103号)、昌都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昌都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
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昌发改投资[2025]142号)等文件要求。
①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
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②具备接受委托相应专业的资信等级,连续3年执业检查合
格;
③具备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名
相应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和一名一级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咨
询评估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技术负责
人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7)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必须与后期实际负责工作人
员一致,未经同意,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变更负责人(提供相关承
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
三、其
他补充事宜
(一)通过电子卖场·服务超市发布公开遴选需求,并通过
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以及"藏东发改"发布公告扩
大知悉范围,即认为所有潜在服务供应商获取了征集文件及相关
资料等,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
资料,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或不利于入围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二)由于该项服务承接项目数量不确定,因此不以此次通
过(电子卖场·服务超市)挂网预算金额为准,以实际服务产生
费用合同为准。
(三)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
由自行承担;
(四)咨询评估机构应对所提交的审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
于提交虚假资料的咨询评估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情节严重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昌都市建设项目评审中心;
(六)本次公开征集最终解释权归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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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283号文件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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