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江宁分中心) 年产10万吨碳酸饮料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成套设备采购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碳酸饮料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成套设备采购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7:15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3 第2条”现修改为:
服务费:(1)公证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支付。(2)交易服务费: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费字〔2023〕614号)文件要求一次缴纳。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09:00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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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