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即可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内; (2)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3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3)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6)根据恩施州****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