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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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810000.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3个数字法庭升级改造,1个简易数字法庭建设。(购置高清庭审主机、书记员应用系统、庭审控制面板、发言话筒、法庭音频功放、法庭音箱、强电控制器、庭审输入录入终端、庭审输出终端、系统集成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8:30-12:00-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 其它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书》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支付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5%。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其中采购的标的“系统集成服务”为配套服务,依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对配套服务做出声明。其他货物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本项目为“双盲+远程异地”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采购人代表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评标工作,评审专家按照其所属地就近参与评审。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贾飞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飞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