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诏安县财政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支持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诏工信〔2025〕29号
各乡镇(区****
为贯彻落实《诏安县****
一、基本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由企业、乡镇(区)自主申报,县****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在诏安县内注册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事项
(1)针对研发创新平台运行方面,2024年内的研发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服务平台)在上级部门考核运行评估(评价)获得合格以上等级的,按国家级、省级不同等次,分别给予一次性运行奖励20万元、10万元。
(2)针对鼓励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奖励方面,2024年按主营业务收入总额进行划分,具体奖励分为以下三档: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2000万元以上,且年增速达3%以上,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00-12000(含)万元,且年增速达5%(含)以上,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主营业务收入总额8000-10000(含)万元,且年增速达7%(含)以上,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
(3)对新落户企业,属于新征地项目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2024年竣工投产后(以开具第一张发票为准)一次性按每亩5000元给予奖励;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含)以上,2024年竣工投产后(以开具第一张发票为准)一次性按每亩10000元给予奖励。
(4)属租用厂房的新落地项目的,对2024年租赁园区产业用房、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入园投产纳规的中小工业企业,根据《漳州市鼓励企业入园进区增产增效的若干措施》文件执行,给予入驻首年度50%、第二年度30%实际支付租金补助,封顶10万。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报送至工信局企业股,并提交电子文档,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申报材料。企业除提交具体奖补事项的申报材料外。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①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研发创新平台复核:属于免申即享政策,根据市认定平台复核文件给予奖励资金。
(2)针对鼓励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奖励方面:①兑现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②企业信用情况说明(企业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相应信息);③2023年及2024年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及增速证明材料,以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表)为准。
(3)新落户属于新征地项目:①兑现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②企业信用情况说明(企业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相应信息);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以统计入库为准,时间为建设期);④产品销售发票(以开具第一张发票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佐证材料;⑤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证。
(4)新落地属于租用厂房:①入驻园区标准厂房资金补助企业申请表(企业盖章)(见附件2),②产品销售发票(或其他证明投产的材料);③企业租赁园区标准厂房的合同、发票;④会计凭证、付款凭证。
(四)时限范围
本次受理的申报项目必须是****-****期间发生的项目。已享受过市级补助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本次补助。
三、联系方式
工信局(企业股) 李亦田 ****
四、相关事项
(一)除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外,申报受理单位可根据需要通知企业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企业名称与提供的材料名称不一致的,请附上各乡镇(区****
(三)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及申报材料,若发现虚报数据情况则取消补助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四)以上所涉及的补助资金除有特别说明外。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同时符合本市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诏安县财政局 诏安县工信局
2025年7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