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杨庄街道营沟村2025年度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长安区 | 公告时间 | **** 11: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吉露玮、孙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杨庄街道营沟村2025年度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杨庄街道营沟村2025年度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5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庄街道营沟村2025年度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庄街道营沟村2025年度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外省企业入陕需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在“陕西省建筑市****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7)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时间: ****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策:(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
(七)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
(八)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九)在成交(中标)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交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一副,中标(成交)后提交的纸质文件应从专用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与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吉露玮、孙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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