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印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PC+O)总承包设计变更-防水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CH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印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PC+O总承包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设计变更-防水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专业分包供应商,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分包商均可参加投标。
1、建设地点: 四十一团草湖镇
2、发包方式: 专业分包
3、招标范围: 详见第三章招标工程量清单
4、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
5、工程内容:污水处理厂设计变更-防水工程(防水涂料立面;涂刷厚浆聚氨酯300um,工程量7712.78平方米。防水涂料平面;涂刷厚浆聚氨酯300um,工程量4301平方米。防腐面层;玻璃布0.18毫米厚度,环氧煤沥青防腐漆0.1毫米,三布五油,工程量5956.45m2。防腐面层:玻璃布0.18—0.2毫米厚度,环氧煤沥青防腐漆0.1—0.15毫米,五布七油,工程量426.58m2。防水、防腐脚手架及有限空间作业通风)
计划总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发包人确定的工程量完成为止。(因业主等非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竣工日期顺延),从开始施工起算,不得超过12天。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防水防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包含500万);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6、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在兵团建工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可优先考虑。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兵建集团集采中心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8、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技术人员名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
2、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或者原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投标文件递交: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 。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R公开招标:不需要投标人确认。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四十一团草湖镇
电子邮箱: ****@qq.com
联 系 人: 张琪琪
联系电话: ****
日 期: 2025 年 8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