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高中部分窗帘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高中部分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466169.93元
最高限价:466169.93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时间要求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1.5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至****。
2、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者、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每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扬州市****五楼)
五、开启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扬州市****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上午12:00(北京时间)前送达点击登录查看,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采购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扬州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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