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点击登录查看高端制造业集配服务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高端制造业集配服务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高端制造业集配服务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点击登录查看高端制造业集配服务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高端制造业集配服务中心项目已由苏州****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点击登录查看高端制造业集配服务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19亩,总建筑面积约11.58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三座仓库及配套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452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584日历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总图、土建(建筑、结构、外装饰)、安装、室内装修、幕墙、市**** (2)施工及采购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采购,满足项目建设目标所需的所有调试和试运行、项目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维修质保等全部内容。负责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配合、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档案归档、工程备案。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还须设置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5)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派遣。 3.3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2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和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指: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如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扣分计算);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8)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 00 时 00分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23 时 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8 月 14 日 9 时 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监督部门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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