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确保余庆县2025年7-12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余庆县2025年7-12月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余庆县2025年7-12月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余庆县3个河长制断面、15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8个日处理量20吨以上农村污水处理实施、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101个监测点位)、城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7个监测点位,其中1类功能区1个、2类~4类功能区各2个)、16个入河排污口监测、2个点位空气降尘监测、1个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2个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余庆县龙溪污水处理厂、余庆县中医院、余庆县****)等点位进行取样监测,具体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附件一。
(三)项目最高限价:15.265万元。
(四)按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取样监测,并出具盖CMA章的监测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承担监测所必需的资质、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计量认证资质、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标项中相应监测项目的资质能力。
(四)参与投标的各项监测因子的费用明细;含每项监测项目监测因子价格总和及明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等,
(六)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七)近三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记录,
需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采购公告及报名
1.本项目采购公告由采购人通过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zyepb.zunyi.gov.cn/)“通知公告”栏公开发布,公告期3个工作日。
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采取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7:00;报名地址:点击登录查看监测站办公室。纸质快件投递请于****12:00前寄出,并电话告知我局联系人;前往点击登录查看投递资料请于****17:00前递交到我局,逾期未交的不予受理。邮寄地址:余庆县****点击登录查看监测站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邮编:564499。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材料寄出后,电话联系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彩色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计量认证资质、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标项中相应监测项目的资质能力。(4)类似业绩:近3年参加过类似监测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5.本次报名结束如不足3家参与报名的,由点击登录查看另行通知。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谈判时间:****上午09:30。
2.谈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会议室。
3.竞争性谈判:点击登录查看成立采购小组,根据符合资格审查的情况,按报名先后顺序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综合评分原则(见附件2),确定中标单位。
六、公告及合同签订
1.竞争性谈判结束后,由采购人适时将采购结果通过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zyepb.zunyi.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须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单位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李明义
电话:****
附件1:
余庆县2025年7-12月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任务表
一、余庆县(市)控河长制断面水水质监测项目表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
地表水 | 泸塘河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指标(共24项) | 2025年7月至12月, 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1次/天×1天 监测当月28日前报送数据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Ⅰ、Ⅱ、Ⅲ类标准 |
水车河 | ||||
敖溪河 |
余庆县****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
地表水 | 关兴碾房沟水库 |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表2的(化学需氧量除外,共28项 | 2025年7月至12月, 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1次/天×1天 监测当月15日前报送数据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Ⅰ、Ⅱ、Ⅲ类标准 和表2标准 |
敖溪打鼓台水库 | ||||
关兴穿山甲水库 | ||||
松烟李家寨水库 | ||||
花山红岩水库 | ||||
地下水 | 龙溪镇秦溪沟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2项指标,并统计当月总取水量 | 2025年7月至12月, 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1次/天×1天 监测当月15日前报送数据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4848-2017) Ⅰ、Ⅱ、Ⅲ类标准 |
春景村 | ||||
龙溪羊炉井 | ||||
龙溪长征北路水厂 | ||||
大乌江红渡大洞 | ||||
大乌江风吹坝机井 | ||||
大乌江银坝街上机井 | ||||
构皮滩新林路机井 | ||||
花山乡干洞机井 | ||||
敖溪什字洞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9项常规指标(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为选测项目)。 |
余庆县重点污染源监测项目表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
监督性监测 | 余庆县龙溪污水处理厂 | 处理后(2#)流量、水温、CODcr、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LAS、TN、氨氮、TP、色度、pH、粪大肠菌群、THg、烷基汞、TCd、总铬、六价铬、TAs、TPb。 | 按监察执法大队双随机月份要求开展一次监测,每次监测一天,每天采样3次。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一、表二标准 |
余庆县****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
日处理量20吨以上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排水口(18个) | 关兴狮山街上 关兴狮山下街 大乌江镇凉风下街 大乌江镇水车山 白泥镇哨溪河滨 白泥镇新寨中坝 白泥镇新寨燕子窝 白泥镇满溪金桔园 白泥镇满溪瓦厂 白泥镇魁龙村上小溪 魁龙村关庄 魁龙 花山洞水下街 龙溪田坝兴龙湾 白泥和景湾 大乌江箐口 大乌江银坝 花山乡花山村 | 化学需氧量、氨氮 | 2025年10月底前开展一次监测并报送数据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1424—2019) |
余庆县2025年下半年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表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
声环境质量监测 | 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101个监测点位) | 在2025年的秋季,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10分钟(共101个监测点位)。每个监测点位测量10min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 在9月份前完成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 |
城市**** | 在2025年的秋季,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测量20min等效声级Leq,记录累计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分类(大型车、中小型车)记录车流量。 | 在9月份前完成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4a、4b类标准 | |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7个监测点位,其中1类功能区1个、2类~4类功能区各2个) | 2025年三、四季度,每季度监测1次,共4次,每个监测点位每次连续监测24小时,每小时必须监测满60分钟,记录小时等效声级Leq、小时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 ****、11月15日前分别完成三、四季度监测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1-4类标准 |
长江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乌江流域余庆段16个排口 | 流量、水温、pH、COD、氨氮、总氮、总磷以及特征污染物。 | 2025年下半年每季度监测1次 | -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降尘监测)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余庆县城区2个监测点位 | 监测环境空气降尘量 | 2025年8月至12月,每月监测一次,每次采样周期28至31天. | 《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GB/T15265-94) |
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余庆县构皮滩三江水库 | 总磷、总氮、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 | 2025年9-10月开展一次监测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
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大乌江镇银坝村、大乌江镇箐口村 | 透明度、溶解氧、氨氮、化学需氧量、水深 | 2025年9-10月开展一次监测 | --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参考标准 |
余庆县中医院 | 流量、水温、粪大肠菌群、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总氰化物、总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银、总余氯 | 2025年9-10月开展监测,监测1天,采样3次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二标准 |
余庆县**** | 处理后(2#)流量、水温、CODcr、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LAS、TN、氨氮、TP、色度、pH、粪大肠菌群、THg、烷基汞、TCd、总铬、六价铬、TAs、TPb。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一、表二标准 |
附件2 :
余庆县2025年7-12月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采购综合评分表(10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办公条件 | 2分 | 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实验室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本代理机构鲜章) | |
2 | 公司年限 | 3分 | 监测机构从事监测业务且成立年限满1年的得0.3分,每增加一年加0.3分,最高不得高于3分。 (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 | |
3 | 公司能力 | 25 | 具有相应的环境或化学类高级职称的人,每人得5分,中级职称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每项得5分,最高不得超过15。 (提供佐证材料) | |
4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15分 | 投标人获得且在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AAA及信用企业的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6 | 投标人业绩 | 25 | 近3年内承担过同类委托监测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15分;近5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执法监测任务的,每提供1个得10分,最高10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7 | 服务方案 | 30分 | 1.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监测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价(10分)合评价。优15-10分、良10-5分、一般5-0分。 2.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服务的及时性、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价。优15-10分、良10-5分、一般5-0分。 | |
得分 | ||||
评审人签字: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