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作业区二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作业区二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黄湾镇钱江村尖山码头北,嘉海尖线航道右岸。
2.2项目总体概况:本工程沿嘉海尖线航道顺岸式布置3个500吨级泊位(结构按1000吨设计),均为多用途泊位(从南至北编号****泊位),码头使用岸线275米,泊位长度为236米。装卸货种主要为集装箱、件杂货,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6万TEU,50万吨。码头共配置40.5吨龙门式起重机4台。整个项目征地面积约为106亩,项目陆域面积约81亩。本工程配套道路可直接连接尖山一期。本项目建造辅助用房及各类建(构)筑物,基地内拟建1幢机修车间、1幢管理用房、2幢配电房,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建安费约1.8亿元。
2.3 招标范围: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作业区二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服务类、工程类及货物类(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等招标人需要的招标代理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复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投标控制价编制等服务)。
2.4 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范围中约定的最后一次招标结束。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招标代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包含招标代理服务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自****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建安费9000万元以上码头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书)和中标通知书或入围文件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业绩的,须同时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自****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建安费9000万元以上码头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书)和中标通知书或入围文件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业绩的,须同时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5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2025 年8月8日15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办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本项目采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投标人自行注册账户及办理相关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
地 址:海宁市****
邮政编码:314400 邮政编码:314400
联系人:蒋女士 联 系 人:顾女士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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