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现拟对辽河东外环大桥、辽河西外环大桥、辽河锦兴大桥、辽河曙光大桥和辽河口红海滩大桥进行名牌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桥梁新建桥头堡、名牌更换等工程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09时00分到****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盘锦市****
联 系 人:易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北京市****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盘锦市****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126.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盘锦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767.50元
最高限价:480,767.50元
采购需求: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现拟对辽河东外环大桥、辽河西外环大桥、辽河锦兴大桥、辽河曙光大桥和辽河口红海滩大桥进行名牌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桥梁新建桥头堡、名牌更换等工程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整体工期46天,其中:新建桥头堡和更换名牌每座工期11天,桥梁仅单独更换名牌工期2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26.com
方式:供应商需将下述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提交时间为准)进行上传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盘锦市****
售价:0元/本(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五、开启
时间:****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盘锦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北京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 建行北京月坛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59085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