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城村2025年美丽河湖建设工程(蜀风浜、江庄浜)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代建方为宜兴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
2.4预算价:约58.35万元
2.5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 投标人须为2025年****镇村两级小型工程承包预选登记通过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1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严格参照合同条款要求和清单特征描述要求、严禁偷工减料,私自增量;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如实际工程量与图纸和预算清单严重不符,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不予支付工程款。
3.7.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矛盾纠纷由施工单位自行调解,发包方予以配合协调;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绿色环保原则,如因施工产生的青苗损失等费用需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8施工单位承诺安全施工,强化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承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现场施工;承诺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用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事故、用水用电安全事故、侵权事故等)或其他纠纷,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如发包方因此造成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及违约责任。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上午9:00~10:30下午1:30~4: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的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点击登录查看(宜兴市****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9、投标保证金;10、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2月-2025年7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3000.00元(叁仟元整)(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缴纳投标单位的名称以及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园西路支行
账 号:****0236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时,地点为宜兴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仍需携带原件(4.3中所有原件),对1-3名进行资格审查。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春节前付清(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决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 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 , 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 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 正在办理中 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周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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