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本次网络竞价标的位于宁国市****
标的名称 | 标的信息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竞价阶梯 |
点击登录查看所属民宿房屋五年期限承租权 | 房屋总层数为二层,总面积为约为400平方米 | 5年 | 5万元/年 | 5000元 | 加价幅度为每次500元或其整数倍。 |
技术支持 |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申请
1.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竞买申请。(申请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工作时间)。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可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支付宝、皖事通等登录方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3)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原件);
(4)竞买承诺书(原件)。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4)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原件);
(5)竞买承诺书(原件);
(6)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16:3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账 号:********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该保证金是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报名审核不通过)。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采取“免申即退”:委托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由拍卖公司将相关材料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等情形的,委托人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间退还。
五、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6:00时止(工作时间);
2.看样地点:宁国市****
3.联 系 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六、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位置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点击登录查看所属民宿房屋五年期限承租权 | ****9:00时至****9:00时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起始价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价款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单年成交金额4%的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账户。
2.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签订合同前,竞得人须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及首年成交价款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期租赁费在每年期满前一个月支付给委托人。
3.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交纳履约保证金和首年成交价款的,或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违约责任。如重新网络竞价交易的,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交易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网络竞价交易的成交总价(五年总合)低于原成交总价(五年总合)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总差额部分。原竞得人拒绝补足总差价的,应承担委托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九、重要说明(以下条款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1.上述房产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一年一付,网络竞价的成交价为第一年年租金,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清第一年租金,后期租金在每年期满前一个月支付给委托人。竞得人按约定付清第一年租金后,委托人在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及场地交于竞得人使用。
2.本次网络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委托人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拍卖公司及委托人对本次网络竞价标的不提供品质及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租后服务及相关票据。各竞得人须在网络竞价公告期间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承租期内,竞得人因经营需要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则所需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在进行装修、改造前必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委托人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造成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装修期内不免租金。
4.竞得人在承租期满后,交还租赁的房屋及场地时应保证其本身及原本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但对于房屋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和还原的建筑及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委托人。
5.竞得人在承租期限内如须转租的,须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承租期限内,如因政策需要拆迁的,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
6.竞得人自行协调与周边村民之间纠纷问题。
7.承租期内,竞得人定期对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含门窗、水电、洁具等)、设施设备(含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损坏的及时维护修理,无法修理或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竞得人必须购置全新的设施设备或零部件进行更换,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8.在承租期内,所涉及的水电费等各种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本次公告中出租的房屋,竞得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对周边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生活居住环境造成影响。竞得人应做好防火工作,所需消防相关的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由竞得人负责承担,如因竞得人使用或管理不善引起火灾造成房屋损失的,竞得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10.其他事项按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11.竞得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的条款及要求,竞得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12.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由点击登录查看提供全程服务,有意向者可到现场踏勘,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报价等事宜的可到拍卖公司或电话咨询。
公司地址:宁国市****
联系电话:****,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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