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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迁
征收土地公告
桐土征[202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作出的浙土字(330122)A[2025]-0005号《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桐庐县****
二、
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富春未来城站西路(广丰路-城南路段)等9条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四至: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东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392公顷,农用地(除林地外)0.392公顷。
四、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杭政函(2023)106号、桐政发(2021)18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按桐政发(2016)44号规定执行。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按照《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征收县城规划区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桐政办[202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涉及拆迁项目执行,不涉及忽略。)
五、
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市、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
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0122)A[2025]-0005号《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七、由点击登录查看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八、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
2大地征收专用章
(1)
长
平
影
台
富春未来城站西路
(广丰路-城南路段)等9条道路工程(二期)勘测定界图
富春 未来城站西路(广丰路
城南路段)等
9条道路工程(期)
总面积:0.3920公顷
城南街道东兴村面积0.3920公顷
工地
混
园
交计
有限公司
你
图
中
13790
松入
图专
用章
58的*
等9条道路工程(三期)上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单位: 公顷
用地范围
界
规划红线
征地范围
地类划块红线
面积注记
913 外城及编号
占
田亩册范围
一 农经权调查范围线
园地
林地
草地
交通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合
建设用地
住宅及其工矿、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商业、公共服务用地
未利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
冻用地
总
合
水田 早地
水浇地
小计
果园 茶园
其他园地
小计
竹林地
其他林地
小计
其他草地
小计
春村坑瑭水面
沟渠
小计
黷田坎
小计
计
农村宅基地
侖璐
工业用地
务施
商业服城镇村业 设道路用地
小计
用土
计
河流水面
计
计
0.3066 0.0854
0.3920
0.3929
0.3920
2024年6月计算机成图。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1000
测量员:
郑 飞
1985国家高程基准,等高距1米。
孙炜
绘图员:
2007年版图式。
检查员:
王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