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交通运输局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1包:G510线监测点)(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康保县交通运输局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08:4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0007项目名称:康保县交通运输局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双向4车道的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系统,包含称重设备、识别系统及LED屏、辅助配套设施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之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8:45(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代理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按中标价阶梯式收费:(货物)100万元以下按中标价的1.5%支付,100万元—500万元按中标价的1.1%支付。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7.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8.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9.监督部门:康保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张家口市康保县永安大街西32号。 1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1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康保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彩云
电话:****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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