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包一: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蔬菜类);
包二: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鲜冻畜肉类);
包三: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其他综合类)。
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肆佰玖拾肆万元整(¥****.00元),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包一(蔬菜类)(含税):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包二(鲜冻畜肉类)(含税):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00),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包三(其他综合类)(含税):人民币叁佰壹拾肆万元整(¥****.00),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494万元(分包一60万元;分包二120万元;分包三314万元)本项目按投标费率(折扣)报价,费率最高为100%,投标报价超出规定费率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费率(折扣)计算方式:假设商品“宿迁阳光物价网”或“周边大型农贸市场(如南菜市、华东农业大市场等)、大型超市(如大润发超市、苏果超市等)”单价为100元,当费率为95%,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100元*95%=95元,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5元;当费率为93%,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100元*93%=93元,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3元,以此类推。
价格确定:本项目投标报价须以供货当日“宿迁阳光物价网”网址:(http:****/) 公布的最新主副食品价格计价进行折扣;如宿迁阳光物价网无网价的产品,以周边大型农贸市场(如南菜市、华东农业大市场等)、大型超市(如大润发超市、苏果超市等)的食材价格进行折扣。
采购需求: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494万元。项目分为蔬菜类、鲜冻畜肉类和其他综合类3个包。
包一(蔬菜类):本包采购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机关食堂所需的蔬菜类食材,含相应配送。项目交货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食堂、点击登录查看宿城分局食堂、点击登录查看经开区分局食堂。
包二(鲜冻畜肉类):本包采购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机关食堂所需的鲜、冻畜肉类食材,含相应配送。项目交货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食堂、点击登录查看宿城分局食堂、点击登录查看经开区分局食堂。
包三(其他综合类):本包采购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机关食堂所需的其他综合类食材,主要包括米面粮油、禽蛋水产、水果乳品及干调副食等,含相应配送。项目交货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食堂、点击登录查看宿城分局食堂、点击登录查看经开区分局食堂。
(包一、包二、包三)合同履约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包一、包二、包三)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01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01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8)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一、包三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其中包一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包三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不得再进行分包。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型企业制造,则可以分包,也可以不分包。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投标包的供应品类。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除2情形外,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6.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09:00至12:00 ,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茂府2期南门109商铺。
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联系人:张静,联系方式:****)。
售价:30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茂府2期南门109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
联系方式:
杜老师(商务):****
房老师(技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茂府2期南门109商铺
联系方式:张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