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三都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5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四至范围 | 林种 | 备注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徐昌基 | 自留山、自留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 三都水族自治县**** | 8.84亩 | 抵徐国慧山界 | 抵徐国胜山界田界 | 抵徐国胜山界 | 抵河 | 用材林 | 石本山 |
2 | 王木友 | 自留山、自留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 三都水族自治县**** | 10.13亩 | 抵王仁军山界 | 抵山梁界王仁亮山界 | 抵王道宇、王道光山界 | 抵小路接王道胜山界 | 用材林 | 里勇山 |
3 | 王仁豪 | 自留山、自留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 三都水族自治县**** | 5.52亩 | 抵王道元山界 | 抵王和军山界 | 抵王和元山界 | 抵王海兴山界、山沟接王道元山界 | 用材林 | 里勇山 |
公告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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