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公司中原储气库公司文23储气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HAZOP分析与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价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储能技术公司中原储气库公司文23储气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HAZOP分析与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人:
代理机构:
采购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河南省/濮阳市
采购包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文23储气库于2024年11月已完成文 23 储气库整体工程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报告,2025年5月已完成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SIL 评估)报告。根据智能储气库工作安排与部署,智能化升级改造及其他大规模更新改造项目会对整个文23储气库的站场及丛式井场进行施工改造,改造涉及安全仪表系统扩容、工艺流程变更、阀门用途变化等工作,故申请重新对文23储气库开展HAZOP分析与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价。
采购包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16:00:00
****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 (按标段收费)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00:00
开启时间:
**** 09:0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开启方式:
线上
采购包内容:
文23储气库现有注采站、增注站、文中集气站、文北集气站、12座丛式井场、2口加密井、11座单井井场,其中包含3级站场2座,分别为注采站、增注站;5级站场26座,分别为文中、文北集气站、12座丛式井场、11口单井(文23-44井在1丛内)和2口加密井。 现计划在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及其他大规模改造项目初设阶段对上述站场开展HAZOP分析,识别可能会导致伤害或事故的设计缺陷,以及生产管理、工艺、安全、仪表、设备、电气、环保、经济等各方面与设计操作意图相背离可能会导致的各种不安全后果,并出具HAZOP分析报告。在HAZOP分析基础上开展安全完整性等级(SIL定级)符合性分析,确定现有保护层能否将风险降至企业可接受范围之内,根据LOPA分析、SIF回路定义结果,对所有SIF回路进行SIL评估定级,并出具SIL定级报告。 在文23储气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及其他大规模改造项目物资选型确定后,对已定级SIF回路进行SIL验算,确认现场所有SIF回路是否满足SIL定级要求,出具SIL验算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若出现不满足SIL定级要求的SIF回路,根据SIL验算报告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对相关SIF回路进行验算,直到所有SIF回路达到SIL定级要求。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2财务要求: 3.1.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2.2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供应商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供应商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供应商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3.1.3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输气站场或管道的SIL定级或HAZOP分析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项目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1.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③****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⑤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1.5其他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款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07 天 00 时
公告内容:
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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