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集团私募公司债发行机构遴选项目 已经批准,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宜兴市。
1.2.2项目规模:私募公司债1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
1.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单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
1.3.3投标人须具备 中国证监会批准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许可范围包含债券承销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1.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4.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3.4.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4.3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列入黑名单。
1.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法定国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1.4.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1.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投标中心办公室三(宜兴市****
1.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4.5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4.5.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2企业资质证书(如要求,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1.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宜兴市****
1.5.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5.4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5.4.2投标保证金票据证明(如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1.5.4.3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招标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1.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确定中标人。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债券发行成功,资金到账后,合同款(承销费)按年分期支付,承销人开具增值税发票(6%)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1.8联系方式
1.8.1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1.8.2联系电话:****。
1.8.3地址:宜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