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2025年某单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谈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2025年某单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公开谈判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2025年某单位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16.00万元(含税),最终以成交金额签订合同。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采购4G执法视音频记录仪48台、执法数据采集设备(6槽位)1台。
(2)交货地点:云南省腾冲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自然日。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6个月。
(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成交人,成交份额为100%。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16.00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2)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次谈判的,应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文件。
(3)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至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和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内容页、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内容中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如“XX年度XX合同”)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合同。
(4)代理商响应: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当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响应产品(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和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函扫描件)。若为制造商响应,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询比。
(5)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6)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响应。
2.2.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响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3.2获取地点:本项目文件以邮件方式获取。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须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邮件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王师,联系电话:****,邮箱:****@qq.com)获取采购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商务谈判报名材料”为主题,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须与下述谈判报名登记表中的联系人邮箱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导致商务谈判文件不能及时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商务谈判文件将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所登记的联系人邮箱;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见下表“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
供应商单位名称 | |
领取人姓名 | |
领取人身份证号码 | |
手机 | |
邮箱 | |
领取日期 | |
是否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的不影响报名,但报名后5日内必须完成注册) | 是/否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材料完整、清楚、准确,否则由此导致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4获取本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及电子版(U盘)现场递交。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09:00前;云南省保山市****办公楼2楼212会议室。
4.3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谈判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请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公开谈判文件的;
4.4.3公开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公开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完成供应商注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谈判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
邮 编:678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邮 编:650000
联系人:林红飞、于凤荣
电 话:****
电子邮件:****@189.cn
7.2异议接收方式
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
异议接收邮箱:****@chinatelecom.cn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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