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涡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涡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 | 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河湖治理保护等。 |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吴帅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安徽省涡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答疑文件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安徽省涡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BZSJ2025GC525)现将该项目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1、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现修改为: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 2 名成员;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4)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6)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现修改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招标文件第4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 信誉 投标人公开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扣分项 每有1个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累计扣分不限,同一不良行为不重复扣分。(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且在公开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结果为准)。 现修改为 投标人公开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扣分项 每有1个行政处罚信息扣1分,累计扣分不限(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结果为准)。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