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经研究,对来宾市****
序号 | 招标文件中条款 | 内容原为 | 现澄清为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计划工期 | 开始工作时间预计为2025年8月,完工日期预计2026年8月,合同总工期365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开始工作时间预计为2025年9月,完工日期预计2027年3月,合同总工期540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1.3.2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365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8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 (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540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9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3月 (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9323.08万元(勘察费除外); 其中: √勘察费为:155元/米,最终勘察费为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 √设计费为 112.08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9211 万元(包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暂估价、暂列金额:无 |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03元; 其中: √勘察设计费为****.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03元(包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暂估金额、基本预备费:详见概算书 |
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稿招标文件里面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 |
5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附录 | 1.投标函附录中序号1项目经理信息填写项目总负责人的信息。 2.投标函附录中序号3施工负责人信息填写项目经理的信息。 备注:由于电子标系统中对应的名称无法修改,故作此澄清。 | |
6 |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于****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电子标系统。 | ||
7 | 本项目招标概算书已于****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电子标系统。 |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4栋
邮编:5461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来宾市****
邮编:546100
联系人:刘子贵
电话:****/****
传真:****
E-mail:****@163.com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年08月 01 日
附件:[****001001]来宾市****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