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5龙圩新地至藤县****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 ||||||||||||||||||||||||||||||||
本施工监理服务对应的施工项目S505龙圩新地至藤县****已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505龙圩新地至藤县潭东(含滩底分离式立交)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发改基础〔2025〕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505龙圩新地至藤县****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交行审〔2025〕23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名称:S505龙圩新地至藤县****标段施工监理服务 2.2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藤县境内 2.3项目概况:S505龙圩新地至藤县****标段施工监理服务共分1个标段,所监理的施工标段概况如下: 项目起点位于梧州市**** 2.4本次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0.8574万元。 2.5项目计划监理服务期:3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监理项目划分一个施工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负责全线施工标段的监理,包括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和信息资料管理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承担环境保护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和本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监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工程的准备、施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含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和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环保、水土保持和计量支付的监理服务,参建各方工程项目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委托人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总监办须设有试验室,负责本工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监理合同划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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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具有在近3年内(项目交工日期在****之后)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20公里(或以上)二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算),或累计完成过40公里(或以上)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算)。 【注:①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③必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首先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若尚无广西最新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等级采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最新年度全国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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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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