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县2025 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项目
2.项目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5万元。
3.项目内容:利用项目资金购置2个远程虫情测报系统(单机版)、2个昆虫性诱测报仪以及1台T70P植保无人机,并在县域内选取2处适宜地块作为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各安装1个远程虫情测报系统和1个昆虫性诱测报仪,建成2个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
4.补助方式: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给予实施主体15万元项目资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1.主体资质:在凤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农业技术服务、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内容。
2.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农业技术团队或与农业科研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具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远程虫情测报系统、昆虫性诱测报仪及植保无人机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技术。
3.场地条件:能够提供2处符合项目要求的监测点地块,地块面积、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需满足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运行条件。监测点应具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和网络信号,交通便利,便于设备维护和数据采集。
4.资金实力:具备承担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5万元)的资金筹措能力,能够提供相关资金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等。
5.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
三、报名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至8月7日(工作日8:00 - 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凤县市民中心B座植保植检工作站515办公室。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书:包括主体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优势、项目预期目标等内容(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监测点地块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土地权属证明等,需明确地块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5)信用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的信用报告打印件,需加盖公章。
(6)过往类似项目实施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如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遴选程序
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遴选评审工作。评审将严格遵循择优原则,结合项目实际需求与具体情况,拟定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将拟定单位上报至凤县****
五、其他事项
经营主体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采购活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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