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 3、4 号机组核岛调试用硼酸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 3、4号机组核岛调试用硼酸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2.2招标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 3、4号机组核岛调试用硼酸采购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为保障徐大堡核电厂 3、4 号机组调试工作顺利开展,需开展硼酸采购工作。
2.4招标范围:徐大堡核电 3、4号机组核岛调试用硼酸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现场交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预估数量为 240吨,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为准。
2.5交货期:本项目采用分批交货方式执行,第一批核岛系统调试用 120吨硼酸计划在2025年 11月 30日前到货,后续 120吨硼酸计划在 2026年 7月前到货,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6交货地点: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核电厂。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以及招标人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货物)。
3.3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未被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或被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中。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 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20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单位简称+ZB2-ZB-002-056”
其他说明: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支付凭证并保存提交,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注:不接受个人汇款)
4.2 获取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7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4.4.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4.4.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9: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兴城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阎旭东、邱岳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他公司利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数字证书,使用 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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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 8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