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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秋口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杭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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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淳安县秋口水库工程

2、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秋口水库位于淳安县****

5、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灌溉、发电、供水,促进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及升压站、供水工程、管理用房、交通道路等组成。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属中型水库。拦河坝为2级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进水口及共用段隧洞为3级建筑物,供水分隔坝、取水口为4级建筑物,供水隧洞及管道为4级建筑物,发电厂、升压站、发电引水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

水库控制集水面积约66.9平方公里。水库校核洪水位240.20m,水库总库容为6319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34.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为4983万立方米,水库防洪保护人口7200人,保护农田0.31万亩;电站装机容量4500kW;供水流量约1.2万m3/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水环境:拟建水库库区、坝址下游秋源溪等。

2、环境空气、声环境:本工程施工区周边的居民点等,运行期电站周边的居民点。

3、土壤环境:工程占地范围内及周边的耕地、居民点等。

4、生态环境:本工程淹没区、枢纽区、施工区均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地(包含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世界自然遗产、浙江淳安千岛湖湿地候鸟重要栖息地等;评价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可避让论证)、野生保护动植物、省级以上公益林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砂石料加工系统粉尘、混凝土拌合系统粉尘、爆破废气、沥青烟气、燃油废气等。布置于淹没区与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扬尘、砂石料加工系统粉尘、混凝土拌合系统粉尘、爆破废气经抑尘处理后对周边影响不大。

2、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严禁直排;施工期施工人员安排租住当地民居,生活污水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处理后排放,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相关废水处理池采取防渗措施,不会使污水渗入地下水中,工程施工对区****

施工导流期不会造成下游流量的变化及减小,对坝下水文情势的影响仅局限于近坝区****

3、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源自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爆破。要求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将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运行期电站运行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相对较小。

4、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作业产生的表土开挖、剥离等将造成扰动区表层土壤环境的破坏,以及土地物质的移动、流失等不利影响。对扰动区表土进行收集并单独存放,在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覆土,同时采取土地平整、沟槽改造及撒播草种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减缓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运行期水库蓄水后,不会引起周边的土壤盐化。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虽然会造成局部区域植被面积和生物量减少,但不会影响到区域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对沿线及周边区域植物的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施工对陆生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待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在施工后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其影响对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景观系统来说是可以承受的。

水库建设将阻隔水生生物及鱼类通道,使水生生境的连通性阻断。水库蓄水后,原来的河流水生态系统逐步转变为湖库水生态系统,流水生境向缓流生境转化,相应的库区河段原来适应于流水生境的鱼类的主要栖息水域压缩,种群可能迁移至其他流水河段。水库形成后将为仔幼鱼的索饵、肥育创造良好条件,库区可成为鱼类育幼场所,与之前相比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种群分布及数量等都会发生一定改变。由于生态系统具有自我恢复和调整的能力,因此水库建成后生态系统将在一段时间内恢复稳定。

6、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废油桶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运行期固废主要为电站运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爆炸、火灾及危险品运输、水华、废水事故等。经分析,在加强施工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洒水抑尘、布置喷雾装置、车辆冲洗、运输车辆遮盖物覆盖、采用先进爆破工艺、爆堆洒水、采用改性沥青等。

2、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等,生活污水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处理后排放。运行期水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厂或周边农村污水处理终端处理后排放。

工程涉水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减少浑浊水体对下游河道水质、水生态产生的影响。

工程建成后,在库区划分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库区污染源治理、控制水库富营养化、下游河段加强污染综合治理、安装库区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最小下泄生态流量、采取分层取水改善出库水温、建立并完善水资源统一调度体系等措施,以保护水库及下游河道水质。在原水输送管线外围划定一定区域的保护管理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制定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计划。

3、噪声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隔声围挡,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及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

运行期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周边实施绿化。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运行期电站运营产生的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避让:施工不超越占地红线范围,根据动物的生物节律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等。

减缓:对相关施工人员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施工工地搭建临时围栏,施工使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临时隔音措施,表土保护、设置警示牌等。

补偿与恢复:根据现状用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开展临时用地覆土复耕和植被恢复措施等。设置过鱼措施。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按照水土保持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进行治理,防止新增水土流失。

运行期按要求进行生态监测。优化水库调度,确保下游生态流量。坝址下游减水河段设置拦水堰坝。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地质超前预报机制、加强支护等。建立隧洞、管道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7、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工程扰动区表土进行剥离,用于后期覆土复耕和植被恢复。采取土地平整、撒播草种等措施。

8、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注意路面维护、加强装卸作业管理、爆破时安排专人进行巡逻。

库区****

9、其他环保措施:尽量利用现有老路解决施工期的交通问题,加强组织交通管理。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加强施工区****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不可避免会对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使当地能够维持目前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同时,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10个工作日)期间,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

联系人:刘工

电话:**** 邮箱:****@qq.com

审批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公示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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