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
专业领域:计算机与软件,其他
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和军队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我部对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交换机等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联系采购机构申领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交换机等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服务器、交换机、计算机、显示器等一批设备,供应商需完成采购、运输、整体集成(设备连接、安装、调试等)以使用培训和现场交付验收等工作。
4.项目整体交付的时间、地点
4.1交货期:中标后30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具备整体交付验收条件;
4.2交货地点:青岛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74.00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具有法人资格;
6.3自投标人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6.4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6.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且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6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装备承制资格证书;
6.7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且资质业务种类至少包括系统集成(或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
注:仅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证书且注册地在山东省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按相关规定及时备案接受业务所在地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监督管理。否则其资质证书无效。
6.8未被暂停装备承制单位(承研、承修)资格且未被依法限制或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时间期限:自****起至****,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8.2地点:青岛市;
8.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以手机短信方式将单位名称、电子邮箱、拟投项目名称发送到采购机构手机号码****。采购机构将把具体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若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日仍未收到我方邮件或短信回复,请电话联系采购机构,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完成费用交纳后,采购机构将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8.4工本费:每套¥0.00,售后不退;
8.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公告期限
自****起至****。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1.1时间:****上午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11.2地点:青岛市。
1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2.1时间:****上午9时30分;
12.2地点:青岛市。
13.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
联系人:赵工、徐工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1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崔助理
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