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5】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修缮改造13栋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182974.34平方米。主要包括:抗震加固、室内装修、水暖电管线及外网管线改造等;
2.4服务期限:90日历天完成。其中:初步设计30日内完成上报工信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相关内容;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4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含退休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团队主要成员须分别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给水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17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10.3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杨帆、张庆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陈淑梅、庞廷
电 话:****转8005
电子邮件:****@163.com
日 期:****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