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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存货及固定资产转让

云南昆明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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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存货及固定资产转让 标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存货及固定资产转让 项目编码 **** 挂牌价格 1,330.30184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本次转让标的为昆玻股份厂区内大浮法白玻、强制式混合机、芒硝煤粉混合机、芒硝煤粉混合机、车辆以及35KV输电专线等一批废旧资产及部分厂房需拆除处置。该批资产权属清晰,资产清单详见《点击登录查看破产财产之存货及固定资产清单》。资产实物现状以现场为准,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确认资产状况。 二、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管理人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74730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330.3018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点击登录查看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点击登录查看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点击登录查看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4、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转让方提供的《破产财产转让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条款。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拆运保证金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所有款项交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破产财产转让合同》。
7、《破产财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资产以现状方式进行移交。
8、税费承担方式: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9、最终受让方不按规定签订《破产财产转让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11、自移交之日起,标的资产的管理责任及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最终受让方应派人员在现场看守,如标的物出现丢失、减少等情况,与转让方无关。
12、最终受让方应于移交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拆除、交割、拉运等工作,拉运时间为工作日早8:30时至17:00时,如遇节假日及中考、高考等特殊情况的,不得施工。如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原因,最终受让方可向转让方出具书面申请暂停拉运并明确期限,转让方同意后,拆运时间方可顺延。
13、最终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全部拆除、装运工作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作业时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涉及化工、电力、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并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施工手续;如最终受让方在拆卸、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4、最终受让方在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转让方或第三方其它资产(房屋等),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15、完成拆除及清运后,需达到转让方验收标准,不得遗留废弃物,并将拆除后的场地进行平整。转让方将在完成拆除及清运并达到验收标准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拆运保证金。
16、转让标的为废旧/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最终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最终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移走。
17、项目成交后,最终受让方必须委托有施工资质及本方案明确的特殊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拆除,并提供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名称、资质等材料,由转让方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行任何作业,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一切问题及损失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拆除作业单位需具备以下资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包含临时建造师);
(3)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具有《特种行业备案查询回执》
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破产财产转让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18、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19、履约期间,最终受让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拆运保证金的100%进行处理;若拆运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最终受让方应继续赔偿直至转让方全部损失得到清偿为止。
20、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点击登录查看无关,最终受让方有权要求点击登录查看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昆玻股份管理人及昆明联合产权有限公司联合审核受让方资格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当天由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注:存款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
5、意向受让方必须具备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6、须提供本项目《施工措施及方案》,由转让方审核。
7、意向受让方与昆玻股份及昆玻股份关联公司有未结纠纷的不得参与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1、本项目由昆玻股份管理人及昆明联合产权有限公司联合审核受让方资格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当天由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注:存款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
5、意向受让方必须具备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6、须提供本项目《施工措施及方案》,由转让方审核。
7、意向受让方与昆玻股份及昆玻股份关联公司有未结纠纷的不得参与报名。
报名材料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资产的产权状况:转让资产产权清晰,无争议。
2、实物现状:详见明细表。意向受让方自行进行勘验,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交纳拆运保证金300万元。
4、本项目无优先购买权情况。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 400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点击登录查看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承租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 ****36050 保证金处置方式 ——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11.破产财产清单.pdf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10.破产财产转让合同-存货及固定资产(范本).docx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袁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点击登录查看(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七、风险提示

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点击登录查看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资产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昆玻股份厂区内大浮法白玻、强制式混合机、芒硝煤粉混合机、芒硝煤粉混合机、车辆以及35KV输电专线等一批废旧资产及部分厂房需拆除处置。该批资产权属清晰,资产清单详见《点击登录查看破产财产之存货及固定资产清单》。资产实物现状以现场为准,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确认资产状况。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资产的产权状况:转让资产产权清晰,无争议。
2、实物现状:详见明细表。意向受让方自行进行勘验,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交纳拆运保证金300万元。
4、本项目无优先购买权情况。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本项目由昆玻股份管理人及昆明联合产权有限公司联合审核受让方资格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当天由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注:存款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
5、意向受让方必须具备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6、须提供本项目《施工措施及方案》,由转让方审核。
7、意向受让方与昆玻股份及昆玻股份关联公司有未结纠纷的不得参与报名。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点击登录查看(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风险提示

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点击登录查看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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