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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增设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建议 答复意见: 林凤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24年,我局编制《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工作规划》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工程渣土(泥浆)消纳场布局规划(2025-2044)》,近期规划建设5处建筑垃圾消纳点。根据实际情况,原岚头岭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地块较为成熟,计划先行实施,该点位已对接国控集团,计划2025年启动项目前期,其余点位后续逐步实施。对于新建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及资源化项目,将严格执行《浙江省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与管理导则》,配套防渗、抑尘、污水处理等设施,保证环境安全。 同时,为加强日常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管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建筑垃圾年度专项整治行动(≥4次/年),安排人员常态化巡查,对建筑垃圾违法倾倒案件快速查处、限期整改。2025年已开展联合行动4次,案件9件,处罚金额11300元。下步将继续开展联合整治,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建筑垃圾非法倾倒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 答复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