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JDL-****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大冶北站新建综合楼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0.94943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 人民币****.38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冶北站新建综合楼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冶北站新建综合楼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施工员、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拟派的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0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到点击登录查看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大冶市金湖大道一品大厦五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大冶市金湖大道一品大厦五楼
七、 其他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冶北站新建综合楼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大冶北站新建综合楼项目
2、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 人民币****.38元
4、最高限价: 人民币****.38元
5、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13、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施工员、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拟派的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在****起至****17时止,到点击登录查看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采购文件制作费 人民币300元,获取采购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 大冶市金湖大道一品大厦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服从现场安排,在开标室等候资格审查及最终报价,不得随意进出。
五、开启
1、时间: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大冶市金湖大道一品大厦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若磋商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3、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大冶市****
联系方式: 成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大冶市金湖大道一品大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电话: ****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大冶市****
联系人: 成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无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大冶市金湖大道一品大厦
联系人: 黄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无
(签名)★****CLO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