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施工图审查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达市**** | 批复文号 |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达州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肉牛屠宰中心约25400平方米、新建生猪屠宰中心约17100平方米、活畜储备中心约 38000平方米,冷藏仓(低温)约50000平方米、(高温)36000平方米。肉制品加工中心约 5400平方米、鲜血加工中心约 2000平方米、鲜骨加工中心约4000平方米、食品辐照中心约 6300平方米,分拣车间16500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以及配套产业道路等附属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0450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施工图审查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投资规模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三分二,3、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一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发送邮箱时请注明公司+项目名称:****@qq.com。(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