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2023年松林公园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澄清及延期公告
致: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紫云自治县2023年松林公园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项目,现对该项目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及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计划工期: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项目总工期为:365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除 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
现变更为: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项目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多种因素导致工期需要压缩(即赶工)。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根据自身施工组织能力和经验,合理预估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成本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因赶工而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赶工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含所有潜在的赶工成本,招标人对实际发生的赶工情况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计划开工日期:/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除 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
以上澄清/变更内容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同步澄清及更改,除以上涉及的澄清/变更内容外,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以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投标人需根据本次答疑澄清制作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11时00分。
特此澄清!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紫云自治县城内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
联系人:刘清艳、周楷、刘丹
电话:****
****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公告.pdf
(8.1第二次澄清版)松林公园城镇棚户区****
延期公告(松林公园老旧小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