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庭审数字化设备采购项目(川沙、张江)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招案2025-3125)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庭审数字化设备采购项目(川沙、张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整,参选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不予接受。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庭审数字化设备采购项目(川沙、张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庭审数字化设备采购项目(川沙、张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从****9时00分到****16时00分,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公开出售。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2、报名步骤 | 供应商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报名登记 |
3、比选文件售价 | 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上海市****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上海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 | 招案2025-3125 |
2、采购内容 | 派出法庭庭审数字化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一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
3、交付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安装并通过验收 |
4、交付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报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上海市****
联系人: 姚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上海市****
联系人: 陈奕远、张佳敏、张昱璇
电话: ****
电子邮件: ****@cwcc.net.cn
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奕远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