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清洁能源公司新能源海洋工程油气田改扩建辅助设计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清洁能源公司新能源海洋工程油气田改扩建辅助设计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 服务地点:乙方办公地点。项目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天津、上海、广东及海南等地,具体服务地点以订单指定地点为准。 服务内容和范围: 近年来随着中海油七年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和大量的新建油气田开发工程以及老油气田增储上产的实施,生产油气田及终端改扩建设计及咨询服务需求大大增加。 公司承揽的项目包括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海南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以及渤海分公司的油气田设计咨询服务长协。因设计咨询业务量的加大,造成公司以现有人力状况难以满足油气田及终端改扩建类项目的设计咨询进度要求。根据公司现有人力状况,由公司专业设计人员负责工程主体部分设计,其他部分设计拟委托供应商提供辅助设计技术服务相关工作。 本次服务的内容主要有油气田维保改造设计、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完工图编制服务、现有设备设施图纸更新服务等。 本次采购的新能源海洋工程油气田改扩建辅助设计技术支持服务不涉及法定招标项目,执行协议时所下订单也不涉及法定招标项目。本框架协议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2025年08月-09月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油气相关改扩建设计业绩合同。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合同累计执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含税),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招标人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3)应具有并提供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至(****)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邮箱****@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其他事项不受理。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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