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2025-2026年炼化总厂柴油加氢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5-2026年炼化总厂柴油加氢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以“关于《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柴油加氢 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玉油司字〔2025〕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计划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炼油化工总厂内。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7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项目。采用原料一次通过、热高分换热流程改造现有7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新增加氢裂化反应器、分馏塔、航煤稳定塔和新氢压缩机等设施;改造后装置能力和操作压力不变,原料全部为直馏柴油;以及配套相关电气、仪表和通信等辅助公用工程等。 主要改造内容为:
(1)架-02至架-08、架-13 至架-15 新增 EL.14000 层空冷平台。放置热低压空冷器(01-A-102A/B)、重石脑油产品空冷器(01-A-204)、航煤产品空冷器(01-A-205)、汽提塔顶空冷器(01-A-201A/B/C/D)及分馏塔顶空冷器(01-A-203A/B/C/D/E/F/G/H)。
(2)构架-1 北侧新增构架与原有构架联合,新增构架部分内放置新增加氢裂化反应器(01-R-102)、热高压分离器(01-V-112)、热低压分离罐(01-V-113)。
(3)构架-2 北侧新增构架与原有构架联合,新增构架部分地面层新放置分馏塔顶回流泵(01-P-206A/B)、中段回流泵(01-P-207A/B)、白油产品泵(01-P-209A/B)、精制航煤过滤器(01-SR-202A/B)、航煤聚结脱水器(01-M-213);新增构架部分 EL.5100 层新放置航煤产品/分馏塔进料换热器(01-E-205)、分馏塔顶回流罐(01-V-204);新增构架部分 EL.11000 层新放置重石脑油产品冷却器(01-E-212)、航煤产品冷却器(01-E-209A/B)、原料油/中段回流换热器(01-E-107A/B)、分馏塔顶后冷器(01-E-203A/B)、分馏塔顶后冷器(01-E-203C/D)、更换汽提塔顶回流罐(01-V-201)。
(4)地面层原位更换气提塔顶回流泵(01-P-201A/B)、精制柴油泵(01-P-202A/B)。
(5)地面层新增分馏塔底重沸炉(01-F-201)、热高分气/冷低分油换热器(01-E-108)、分馏塔底重沸炉泵(01-P-208A/B)、精制航煤泵(01-P-204A/B)、重石脑油泵(01-P-205A/B)、产品分馏塔(01-C-202)、航煤稳定塔(01-C-203)、航煤稳定塔再沸器(01-E-206)。
(6)压缩机厂房新增新氢压缩机(01-K-101C)、改造更换循环氢压缩机(01-K-102A/B)。
(7)新增及更换设备的其他相关改造设计。详见基础设计文件。
2.3招标范围
依据招标方提供的初步设计报告,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7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项目。采用原料一次通过、热高分换热流程改造现有7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新增加氢裂化反应器、分馏塔、航煤稳定塔和新氢压缩机等设施;改造后装置能力和操作压力不变,原料全部为直馏柴油;以及配套相关电气、仪表和通信等辅助公用工程等。主要改造内容为:
(1)架-02至架-08、架-13 至架-15 新增 EL.14000 层空冷平台。放置热低压空冷器(01-A-102A/B)、重石脑油产品空冷器(01-A-204)、航煤产品空冷器(01-A-205)、汽提塔顶空冷器(01-A-201A/B/C/D)及分馏塔顶空冷器(01-A-203A/B/C/D/E/F/G/H)。
(2)构架-1 北侧新增构架与原有构架联合,新增构架部分内放置新增加氢裂化反应器(01-R-102)、热高压分离器(01-V-112)、热低压分离罐(01-V-113)。
(3)构架-2 北侧新增构架与原有构架联合,新增构架部分地面层新放置分馏塔顶回流泵(01-P-206A/B)、中段回流泵(01-P-207A/B)、白油产品泵(01-P-209A/B)、精制航煤过滤器(01-SR-202A/B)、航煤聚结脱水器(01-M-213);新增构架部分 EL.5100 层新放置航煤产品/分馏塔进料换热器(01-E-205)、分馏塔顶回流罐(01-V-204);新增构架部分 EL.11000 层新放置重石脑油产品冷却器(01-E-212)、航煤产品冷却器(01-E-209A/B)、原料油/中段回流换热器(01-E-107A/B)、分馏塔顶后冷器(01-E-203A/B)、分馏塔顶后冷器(01-E-203C/D)、更换汽提塔顶回流罐(01-V-201)。
(4)地面层原位更换气提塔顶回流泵(01-P-201A/B)、精制柴油泵(01-P-202A/B)。
(5)地面层新增分馏塔底重沸炉(01-F-201)、热高分气/冷低分油换热器(01-E-108)、分馏塔底重沸炉泵(01-P-208A/B)、精制航煤泵(01-P-204A/B)、重石脑油泵(01-P-205A/B)、产品分馏塔(01-C-202)、航煤稳定塔(01-C-203)、航煤稳定塔再沸器(01-E-206)。
(6)压缩机厂房新增新氢压缩机(01-K-101C)、改造更换循循环氢压缩机(01-K-102A/B)。
(7)新增及更换设备的其他相关改造设计。
(8)具体内容详见批复的基础设计文件。
2.3.1设计:根据基础设计文件,进行本工程的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篇)、非标设备设计,提供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编制设备技术询价书、组织或参与技术谈判、技术协议的签订等工作,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并完成本工程所有竣工图编制。
承包商设计工作须执行《SPMP-STD-EM2005-2016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2.3.2采购: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发包人供应设备材料)、施工服务(含试验、监造、调试等)、所有设备材料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而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所发生的特殊费用等应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等工作;
承包商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规定,涉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的必须执行一级物资采购结果。除了甲定乙采以外的所有乙采物资,承包商在采购前必须提交采购方案,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否则业主不予认可。
(1)一级物资采购:严格按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采购要求,承包商通过EPM系统给业主报采购计划及采购方案,由甲方业主单位确定甲定乙采或甲控乙采,甲定乙采物资由甲方业主单位物资采购部门将计划上报给集采组长单位,剩余甲控乙采由承包单位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集采结果,在一级物资供应商库内选商,承包商按照甲方设定的流程在重要节点报送业主审批后方可继续流程,合同承包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执行。属于中石油内部优势产品的,执行内部优势产品相关规定。
(2)总承包商选择供应商的流程分为两大类:甲定乙采、甲控乙采方式。
a 甲定乙采,是指由业主组织完成招标(谈判)、评标,并确定中标结果,最后将中标结果移交EPC总承包商,由其与物资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并履行订货合同的权利、义务的采购管理方式。甲定乙采物资主要包括一级物资、业主根据需要组织统一招标的框架协议采购物资等。
b 甲控乙采是指业主按照既定流程对承包商采购物资的重要环节进行管控的采购管理方式。甲控乙采是乙采的主要采购方式,承包商按照甲方设定的流程在重要节点报送业主和物资采购部审批后方可继续流程。
2.3.3施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3.4其他:负责提供发包人供应设备及材料采购的保管、技术服务和支持:配合、协助起草发包人供应设备及材料采购过程中的技术协议、提供技术规范书、负责技术交底等工作(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否则废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标方负责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工程档案、质监各阶段验收等验收工作;配合审计、财务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等。
具体工作范围及其他招标事项见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合同文本。
2.3.5水源及施工电源由招标人提供,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3.6施工完成后中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开展系统的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2.3.7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达到中石油集团公司及玉门油田分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要求,通过验收。
2.4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一家EPC总承包商。
2.5计划工期
工程项目计划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次日)开始,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或开工通知为准。
项目计划中交日期:****。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以下时间节点:
(1)长周期设计文件完成时间节点
(2)长周期物资采购完成时间节点
(3)长周期物资到货时间节点
(4)施工图完成时间节点
(5)所有设备物资采购完成时间节点
(6)各类物资到货时间节点
(7)现场开工时间节点
(8)现场施工进度计划
(9)工程中交和交工时间节点
(10)竣工图提交时间节点等。
2.6招标控制价及组成:总价报价8260.79万元(不含税)。含①固定价部分,固定价包括全部工程费(所有设备、材料购置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既有构筑物可靠性鉴定、防爆电气初装检测费、防雷接地检测费、详细设计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压力管道检验费、工程保险费、场地准备费(拆除费),不含第三方无损检测费;②暂列金额按257.86万元(不含税)报价,最终以经济签证、设计变更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分包商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 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
3.2.1.3具有 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项目 固定式压力容器 许可子项目 A1 许可参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体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项目 工业管道安装 许可子项目 GC1 许可参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
3.2.1.4应满足3.2.2资质要求,或承诺设计分包商资质符合3.2.2要求。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以下任意一项资质:①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或具有 化工石化医药 行业工程设计 乙级及以上 资质;③或具有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 专业工程设计 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2.2具有 压力容器设计 许可项目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或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 压力管道设计 许可项目 工业管道设计 许可子项目 GC1 许可参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
3.2.2.3应满足3.2.1资质要求,或承诺施工分包商资质符合3.2.1要求。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version=2.5.40003.149 platform=win)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
3.4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0日内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装置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联合体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列入集团公司工程类“三商”黑名单,未被玉门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项目经理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装置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项目经理具有具有注册 化工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装置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 化工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装置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1.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装置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最低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不低于每50人配备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标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2.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二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应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12.1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3.2资质要求。(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2.2联合体成员应当满足本项目的相应企业资质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满足3.2.1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设计单位的,应满足3.2.2要求。
3.12.3联合体业绩要求满足3.4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满足3.6项目经理要求,设计负责人要求满足3.7设计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要求满足3.8施工负责人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2.4联合体要求:
(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方应保证该联合体协议的有效期不短于本合同的有效期,且未经业主同意,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修改、补充其在投标时向业主提交的联合体协议当中的任何的条款约定。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3.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13.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13.4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3时59分59秒至****23时59分59秒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贰拾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
联 系 人:鲁娟、文朋 | 联 系 人:王媛、宋超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