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家具(第二批)采购澄清
(招标编号:****)
一、内容:
一、梅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家具(第二批)采购项目的部分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2、技术指标(10分)
投标人提供带有CMA标识或带有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成品、原材料)(报告具有二维
码或提供检验机构官网的查询截图)每满足一项得2分, 本项最高得10分。不提供或不满足
不得分。
3、综合评价(12分)
(1)提供投标人自****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额500万以上的
项目,有1个有效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和相关发票
(不需要足额)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以上资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
分。
二、开标时间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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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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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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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19号启迪协信中心6号楼9楼
联 系 人: 张沁、华晓蓉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