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搏大莆招【2025】 046号
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莆田市**** 进行公开招标。
1、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1)招标标的名称:莆田市****
(2)基本情况:a、本项目实施范围为梅园东路校区****
b、荔城区人民政府授权区教育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其负责本项目的准备、招标、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初步协议》。实施机构将莆田市****
(3)运营期限:本项目运营期为20年(按照运营年计算),从莆田市****
(4)举办履约担保和投资运营的履约担保:举办履约担保和投资运营的履约担保:1.举办履约担保:中标单位应于《初步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见索即付的举办履约担保,担保形式包括履约保证金(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保函形式),若采用保函方式则须由招标人认可的银行机构或保险机构出具。举办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学校设立、学校持续运营能力保障、出资义务履约、举办者变更以及与举办者相关的义务和责任履行等。担保期限自举办履约担保提交之日至运营期届满之日后15个日历日。如此前因非中标单位原因引起本协议提前终止,则履约担保应在终止后15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2.投资运营的履约担保:学校应于《投资运营一体化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见索即付的投资运营履约担保(简称“履约担保”),担保形式包括履约保证金(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保函形式),若采用保函方式则须由招标人认可的银行机构或保险机构出具。投资运营履约担保为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年度资产使用费:肆佰叁拾玖万元整 (¥4,390,000.00)。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学投资、学校的运营管理工作、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绩效考核、本协议规定的学校责任和义务的履约等。担保期自《投资运营一体化协议》生效之日至项目完成移交后的15个日历日。如此前因非学校原因引起本协议提前终止,则履约担保应在终止后15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
(5)资产使用费递增方式:第一个运营年按照中标价的1/3缴纳,第二个运营年按照中标价的2/3缴纳。第三个和第四个运营年的资产使用费按照中标价缴纳,第五个至第二十个运营年的资产使用费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按照每两年3%进行增长,第19个运营年的资产使用费按照当年正常计算值的2/3缴纳,第20个运营年的资产使用费按照当年正常计算值的1/3缴纳 ;
(6)资产使用费支付方式:第一个运营年的资产使用费在莆田市****
(7)本次运营资产使用费的最低限价如下: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439.00万元/年(含税)。
备注: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举办民办高中,依法经营和使用,不得作为经营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
(10)投标需知:该招标项目如遇到上级指令性要求、国家政策性调整、拆迁改造等不可抗拒原因,本运营合同随即终止,招标人将中标单位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
2、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人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承诺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b.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具备举办过民办中学的业绩。(①投标人联合举办或单独举办的均予以认可;②投标人若单独举办该民办中学的,则应提供由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能够佐证其为民办中学举办者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投标人若联合举办该民办中学的,在无法提供由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能够佐证其为民办中学举办者的佐证材料情况下可以提供联合办学协议;③投标人须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④民办中学指的是民办高级中学或民办初级中学;⑤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联合体要求: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校长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a.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b.十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c.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d.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e.两年以上高级中学副职岗位及以上任职经历;f.经过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出担任本项目校长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正式或意向聘用合同,校长须为专职校长,不得在其他地方任职。)
3、招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8月2日8时00分00秒至2025 年8月27日8时 3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8月27日8时 30分00秒,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 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电子邮箱: ****@163.com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小章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