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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 2025年漕河镇罗店村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济宁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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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漕河镇罗店村基础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兖州****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省****、YZBM-2025-S0067(市****

2.项目名称:2025年漕河镇罗店村基础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2.39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是2025年漕河镇罗店村基础设施项目,预算金额92.39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工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3)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供应商如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可由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4)供应商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在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至****15点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登录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jnggzy.jnzbtb.cn:4430/YanZhou)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均可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注册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我要注册),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供应商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及技术支持电话:电话****、****。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直接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1.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网上上传,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具体操作为登录“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采购项目—上传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方式和地点地点:网上开启,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前登陆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20分钟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其响应文件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暂停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暂停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发布时间即为送达的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公告或废标公告。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八条)。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接收同一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济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

联系人:宋 鹏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 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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