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沪喀临床医学中心提质扩容项目工程总承包
各潜在投标人:
喀什地区****
1.原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须同时满足:①投标人近五年(****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如以联合体承接的,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近五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以上业绩如以联合体承接的,须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指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设计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在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指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的公共建筑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现变更为: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须同时满足:①投标人近五年(****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如以联合体承接的,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近五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以上业绩如以联合体承接的,须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指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设计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在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指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的公共建筑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原招标公告 4.其他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近五年内(自****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在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均须加盖业主或交易中心备案章)。注:上述材料中应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如未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须另附下列任意一种补充证明:①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负责人业绩确认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②新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他官方渠道载明设计负责人姓名的业绩公示截图(附查询网址及日期)。补充证明须与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相互印证,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注: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3)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 现变更为:招标公告 4.其他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近五年内(自****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在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均须加盖业主或交易中心备案章)。注:上述材料中应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如未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须另附下列任意一种补充证明:①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负责人业绩确认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②新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他官方渠道载明设计负责人姓名的业绩公示截图(附查询网址及日期)。补充证明须与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相互印证,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注: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3)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
3.原招标公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到 ****
现变更为:招标公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到 ****
4.原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 10:30
现变更为: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 10:30
5.原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 10:30
现变更为: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 10:30
注:请各投标单位以更正公告及更正文件为准,更正公告及更正(澄清)后的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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