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峨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现有的农经站铺面、计生服务所铺面、农科站铺面对外招租,现将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二、招租标的物、期限及方式
1.农经站铺面位于甸中农贸市场东门门口,共4间,铺面面积140㎡,使用面积以实际为准。铺面底价5000元/年/间。
2.计生服务所铺面位于甸中农贸市场西门门口,共4间,面积107.52㎡,使用面积以实际为准。铺面底价4000元/年/间。
3.农科站铺面位于新大街原农科站门口,面积为80.94㎡,使用面积以实际为准。铺面底价12000元/年/间。
4.租赁合同期限为1年,出租时间自双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5.本次招租采取竞价租赁方式,租金出价最高的竞租人拟定为承租人。
三、报名时间及事项
1.报名时间
****(星期六)至8月6日(星期三)
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
甸中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竞租人为单位(企业)等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竞租人为个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铺面的租赁用途为经营副食品、百货、文具、办公等项目。报名时需明确具体经营范围。
四、具体要求
1.承租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期间的全部责任。
2.承租人从竞租成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清1年承租费,先付后用。逾期视为违约,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有权收回铺面。
3.承租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且装修时不能大范围修改和破坏主体。如需装修,需将装修内容告知甲方。
4.如原承租人需续租也要通过竞标方式再次获得租赁权,在竞标过程中,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考虑原承租人,原承租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约等行为除外。
5.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铺面转租。如出现私自转租的情况,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强制收回铺面,其租金不予退还,其间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合同履行期间,若有政策变化或者镇政府统一规划及其他情势变更的原因不再出租,出租人有权收回铺面,期间租赁费按月计算收取,出租人负责退还承租人已交但未满月份的租金。
7.承租人如在租赁期间因单位或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出租人不予退还房屋租金。
五、竞价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竞价时间
****(星期四09:30—11:30。
2.竞价地点
甸中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3.竞价方式
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对铺面进行竞价,在不低于底价的基础上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4.加价幅度
在底价的基础上,100元/次。
5.联系人
张师,****;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