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十至十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总面积37100.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退化林修复和中幼林抚育。
(一)退化林修复
建设总面积27100.00亩,其中:彭堡镇131.59亩,马东山林场5525.06亩,中河乡410.13亩,赵千户林场7497.23亩,红庄林场775.97亩,张易镇1707.03亩,开城镇1119.51亩,马渠林场1331.93亩,寨科乡254.49亩,石岘子林场861.44亩,头营镇131.84亩,沈河林场285.37亩,官厅镇4032.40亩,东岳山林场320.18亩,河川乡2715.83亩。主要修复措施为补植,补植树种有华北落叶松、樟子松、油松、青海云杉、侧柏、杜梨子、刺槐、山杏、小红杏、山桃、刺玫、山楂、酸枣、连翘、香荚速、暴马丁香。补植数量共947224株。
(二)中幼林抚育
建设总面积10000.00亩,其中:彭堡镇408.88亩,中河乡442.69亩,红庄林场350.87亩,张易镇1952.38亩,开城镇 2607.13亩,头营镇289.89亩,官厅镇910.66亩,东岳山林场161.78亩,北塬街道办事处31.14亩,古雁街道办事处454.53 亩,叠叠沟林场66.50亩,青石林场289.87亩,南关街道办事处63.74 亩,东马场林场1969.94亩。主要抚育措施为人工修枝、扩穴除草、枯死木清理。
2.3工期和养护期:工期:70日历天 ; 养护期:苗木养护期2年,含建设期。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四个标段,施工一至十二标段,监理十三至十四标段。
施工一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一标段。
施工二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二标段。
施工三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三标段。
施工四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四标段。
施工五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五标段。
施工六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六标段。
施工七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七标段。
施工八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八标段。
施工九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九标段。
施工十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十标段。
施工十一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十一标段。
施工十二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十二标段。
监理十三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十三标段。
监理十四标段: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十四标段。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持有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并在企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证,且具有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施工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0时00分起至****23时59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固原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固原市****
联系人:郭晓莹
电话: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2025年 08月01日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