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安校区家属院北侧土方治理及绿化epc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安校区家属院北侧土方治理及绿化epc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100日(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配合发包人在5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在20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报发包人审核,确保所报施工图预算不超过中标工程费,否则不予接收,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在30天内完成对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审定的施工图中出现错、漏、碰、缺及二次设计深化的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行完善并承担费用,但设计变更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点击登录查看长安校区家属院北侧土方治理及绿化epc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点击登录查看长安校区家属院北侧土方治理及绿化epc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若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
(2)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注:①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至少包括审计报告、附注。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若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
(3)法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
(4)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若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
(7)(1)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或证件)。 (2)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8)(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证书或证件),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证书或证件),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证书或证件)。
(9)提供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
(10)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若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
(1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资质等级按联合协议中的分工对应的单位资质等级进行确定。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与中标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太白北路2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雨鑫、张丰利、刘菲、王倩倩
电话:****
****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