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电源项目新能源部分道路、供水、供电及地质勘察EPC
总承包土地类专题编制服务公开征集供应商公告
(招标编号:
2025-(X-3)YBLX-0001)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新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电源项目新能源部分道路、供水、供电及地质勘察EPC总
承包土地类专题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
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
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北侧,工程场区涉及三
个乡镇。本项目主要开展新能源基地主干道路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治沙工程,有利
于提高主体工程施工准备工作质量,加快新能源主体工程的建设与实施速度、助力第四通道
电源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本项目新建道路约214km、建设水泵房与中继水池并配套布置供水
管线约92km、10kV供电线路约37km、配套道路工程的生态治沙范围约5800亩。道路、供
水、供电按照永临结合原则进行设计与施工,施工期结束后为运维期继续提供相应保障。主
项目
招标文件
要求
于****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现根据工程计划安排,需开
展本项目土地类专题编制服务采购工作。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电源项目新能源部分道路、供水、供电及地质勘察EPC
总承包土地类专题编制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电源项目新能源部分道路、供水、供电及地质勘察EPC
总承包土地类专题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条件: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
期内的乙级测绘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
****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须具有至
少2个建设用地报批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2022-2024年度无连续两年亏损情形(需提供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
(4)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
业范围及期限内。
(5)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至少承担过2个建设用地报批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等
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至少近半年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17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发送邮件(备注报名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至
****@ctg.com.cn报名;
2、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发送采购文件至各报名人邮箱。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7时00分
递交方式:
报价人需通过上海院采购报价系统(https:****-
sidri/login/)进行网上报价,并在线递交电子版(盖章版的PDF和可编辑WORD版)的报
价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版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报价人可自行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7时00分
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弄
七、
其他
本次采购范围新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电源项目新能源部分道路、供水、供电及地质
勘察EPC总承包土地类专题编制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所有临时用地专题编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地勘界报告、复垦报
告书、组卷报批及专家评审、各类沟通协调;
2.本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用地
专题服务、土地使用证办理服务、相关沟通协调工作;
3.本项目长期租地相关专题编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长期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
地价评估分析报告、相关沟通协调工作;
4.本项目不可避让穿越生态红线(含林草巡护道路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相关专题编制并承担
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评审、获取批复、相关沟通协调等全部工
作;
5.本项目林草巡护道路所有专题编制(不含林草巡护道路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并承担相关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巡护道路从立项到开工阶段内所有的专题编制相关工作、相关沟通协调工
作;
6.本项目(除林草巡护道路)所有涉及林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永久
林草手续(如有)、临时占用林草专题编制(含湿地等)、相关沟通协调工作。
注:
本次采购合同金额为固定总价,合同期内,合同总价不调整,如因方案变更导致对应专
题编制服务内容取消,则该项在结算时予以扣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按合同内容开展工作,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相
有限公司
应成果文件,具体工作开展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由于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项
目实施时间增加,乙方经甲方同意后,相应延长乙方的工作期限。)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弄
联系人:
李青林
电
话:
****
电子邮件:
****@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李青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