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江资告字[2025]017、018、****号)
江资告字[2025]017、018、****号 ****
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5391.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陵县****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5391.5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211 | |||
起始价: | 115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1)该宗地有地上附着物,房屋建筑面积7800.71㎡,地上附着物作价****.96元。拍卖起始价不包含地上附着物价款。 (2)建筑控制规模约按实际测绘建设用地面积和容积率核算建设控制规模,计容规模不高于15391.57㎡。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主要建筑:沿仙鹤路退用地红线≥8米。 (1)付款方式:拍卖成交后,土地出让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进入江陵县****点击登录查看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土地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3)开竣工: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年内竣工。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5656.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陵县三湖管理区龚家垸社区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5656.4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D0194 | |||
起始价: | 70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1)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额进入江陵县税务局出让金专户。 (2)土地移交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由江陵县三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于两个月内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3)土地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年内竣工。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8846.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陵县****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8846.6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8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93 | |||
起始价: | 582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1)该地块地上建筑面积5516.57㎡,地下建筑物面积2571.72㎡。本次出让地上及地下附着物价款为784.39万元,该价款不纳入拍卖起始价。 (2)该地块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全额进入江陵县税务局出让金专户,分两期付款,第一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第二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第一期缴款时限次日起算,至第二期实际付款当日止,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地上附着物价款全额进入江陵县财政局专户。 (3)地块由点击登录查看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土地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该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年内竣工。 (4)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五楼503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五楼503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09时30分在江陵县****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竞得宗地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江陵县****
联 系 人:陈先生 鄢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
开户账号:****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