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
发布时间:
**** 10:00:00
开标/截标时间 5 天 23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0:00:00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我公司正在推进长宁县****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长宁县****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
(三)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对约64亩参与农户未种植的撂荒零星区域进行粮食或蔬菜种植,确保通过竣工验收。服务内容包括清表、翻耕、平整、种植等。
二、服务期限/工期/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三、服务/工程/采购范围
(一)对64亩零星撂荒区域实施种植(粮食或蔬菜);
(二)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表、翻耕、土地平整、种植及竣工验收保障;
(三)其他说明事项:服务需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业绩、人员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五、最高限价:96,000.00元(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六、报价要求
1.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该费用为(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元/亩)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机械进出场费、规费、税金、风险费用、政策文件费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成本。
七、供应商确定
潜在参与供应商应不低于3家,以报价最低者作为长宁县****
八、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1.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3.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3.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年 8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25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发布。
(一)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三)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一)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响应)保证金。
本次询比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参与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宾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邮 箱: /
联 系 电 话:****
2025年 8 月 1 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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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